2011年4月12日上午,在天津市和平區(qū)建設路與保定道交口附近,一處建筑工地內的彩鋼活動房起火,事發(fā)后,消防人員及時把火撲滅,幸運的是沒有出現(xiàn)人員傷亡的時間。
火災發(fā)生后,工人們立即從樓上逃生,不少人更是爬過了路邊的圍墻,疏散到安全區(qū)域。
天津市消防人員接報后趕到現(xiàn)場,從建筑工地的圍墻外架起拉梯,用水槍展開撲救,約30分鐘后火被撲滅。現(xiàn)場,消防人員爬到起火板房上,對火場內雜物進行清理,火災中工人的床鋪、被褥和其他生活用品等被毀。11時許,現(xiàn)場清理完畢。截至記者發(fā)稿時,火災原因仍在調查中。
彩鋼活動房這是一種以輕鋼為骨架,以夾心板為圍護材料的活動板房屋。有安裝簡單、移動方便、價格價格不高、占地少、空間利用率高等優(yōu)點。目前市場上常見的活動板房分為水泥活動房、磷鎂活動房和彩鋼板活動房。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安置災民的時候起到了非常寶貴的作用。
目前建筑工地上的活動板房多以彩鋼復合板活動房為主,其墻體采用彩色鋼板覆面聚乙烯泡沫夾心板。這種材料較易燃燒,如果出于消防安全考慮,應以防火系數更高的板材作為墻體。
天津市消防支隊的王警官也表示,天津市建筑工地內活動板房引發(fā)火災的情況比較常見。為杜絕消防隱患,在活動房內應嚴禁使用明火及大功率電器、杜絕私拉亂接電線、配備滅火設備并定期檢修。